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春节期间,淮滨县公安局立足职责,在深化社会宣传、严密管控措施、加大查处力度等工作上不断发力,切实做好春节及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由于淮滨县与安徽省阜南县、临泉县仅有洪河一河之隔,存在淮滨县群众到河对岸大量购买烟花爆竹的现象。为强化源头管控,从根本上解决销售、购买烟花爆竹问题,淮滨县公安局积极与安徽阜南警方、临泉警方沟通,请求给予支持协助。
与此同时,淮滨县公安局在与安徽省相连的主要路段设立四个检查站,全面检查携带烟花爆竹的车辆,从源头上堵住烟花爆竹流入淮滨县境内。
淮滨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唐猛先后多次带队深入赵集镇、固城乡赵湾村、王家岗乡站点进行督导检查,并当场查缴多箱烟花爆竹,从而起到极大震慑作用。
针对阜南县部分乡镇大肆燃放烟花爆竹给淮滨县禁放工作带来的难题,淮滨县公安局决定由分管领导带队到阜南县公安局沟通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经协商,阜南警方表示愿意密切配合,并积极倡导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加大对洪河沿岸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阜南警方还安排与淮滨县相邻的乡镇派出所,逐一通知辖区商户不再向淮滨县居民销售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淮滨警方全警动员,网格巡查,从局长到机关民警全部下沉到乡镇,联合各派出所持续开展宣传巡查工作,依法打击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行动已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