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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运政网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省综合交通运输监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运政系统数据清理》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省厅下发的违规企业及车辆数据清单,对本县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逐一梳理、查验,发现河南天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县新生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淮滨县豫通土建运输有限公司、淮滨县交通泰安运输公司已不再具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21条及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淮滨县交通运输局即日起决定撤销不具备许可条件的河南天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县新生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淮滨县豫通土建运输有限公司、淮滨县交通泰安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同时吊销河南天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字号:(信字411527012930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淮滨县新生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字号:(信字411527012934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淮滨县豫通土建运输有限公司字号:(信字411527012953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淮滨县交通泰安运输公司字号:(信字 411527000611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公司所属车辆豫S3651(挂)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信字411500000569号),并将撤销及吊销信息抄告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县交警大队。 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河南天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淮滨县新生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淮滨县豫通土建运输有限公司、淮滨县交通泰安运输公司及所属车辆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并将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豫S3651(挂)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销至淮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不服从本撤销及吊销决定,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淮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淮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淮滨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5日 |